誰來為台26「阿朗壹」段道路開發踩煞車?

周聖心/永續會委員、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執行長

民國91年台26線旭海-安朔段,在備受爭議的狀況下有條件通過環評,並核定開發經費18億,但是長期捍衛這段珍貴海岸線的在地朋友們,仍不放棄努力,繼續四處奔走發聲。92年10月當時政務委員林盛豐指示:「對於新開發之公路建設應重新注入生態環境及景觀概念之新思維」,終於為阿朗壹古道沿線自然海岸的保存,爭取到一絲絲轉圜的空間。

96年公路總局將這段僅僅12公里的道路開發案切成6標,化整為零,陸續開工,其中第5-6標,位於台東縣境內安朔至南田,全長約5公里。5標已於97年6月完工,6標因土地徵收問題與南田村居民多次折衝,98年2月亦已開工,99年12月完工在即。村內道路工程經過之處,滿目瘡痍,昔日伴隨著「南田」的田園與海景之美,已不復存在,多數村民亦皆搬遷離去。台26線尚未通車,一個位於東南之隅的海角樂園,已然消逝。而6標中的1-4標所經之地,因位於對此道路開發計畫一直抱持反對意見的屏東縣境內,至今得以勉強被保留。

98年3月,公路總局第一次將旭海-安朔段1-4標環境影響差異分析送交環保術進行審查,迄今一年半來,歷經6次專案小組會議、2次環評大會;行政院永續會甚至為此召開專案會議,並由11位委員共同提案成立專案小組;總統府與監察院同時也接受民眾陳情:要求停止開發這6.9公里的阿朗壹段台26線,為台灣下最後一段美麗的自然海岸。

各相關部會,也都正在進行各項審查評估程序,包括:評估是否納入墾丁國家公園保育範圍內?或是透過林務局國家步道系統、文建會的文化資產文化路徑等程序指定?而監察院亦已介入調查,即將於12月8-9日進行現地視訪。所有這些努力,都是希望能全面重新省視、審慎評估,務在地方發展需求與生態/環境/歷史/文化資產的永續保存間,取得共贏與平衡。然而,值此之時,環保署竟在未公佈會議時間達一周(11月26日大選前的週五公告,12月1日週三上午便召開會議),且未通知於日前便正式去函環保署表達反對立場,公開表達縣長將親自赴環評大會說明的屏東縣政府,更遑論告知任何民間或在地團體。對環保署如此重大行政疏失,民間與在地環保團體已於日前發表緊急聲明。

雖然公路總局所提出之「以隧道路廊」進行開發的方式,已較91年通過環評時的方案,對環境的破壞降低了許多,但包括12月1日環評大會在內的多次審查會議上,多位環評委員仍舊苦口婆心提出各種建議與質疑,甚至說出:「就算環差通過了,也可以不進行開路,以宣示政府對環境永續的努力」。環評大會最後仍舊鬆手放行的原因,不是因為委員們同意此開發案不會造成環境的破壞,而是:替代方案已比91年時通過的好,而環差審查的職權,僅能就環境影響進行差異分析比較,無法否決之前的環評決議。

更鴕鳥、妥協的思維,尚有委員表示:蘇花改爭議這樣大一個月就通過了,台26阿朗壹段短短6公里六進六出環評會議,史無前例,對開發單位不公平;更有立法委員說,這條道路開發的急迫性,在台九陸續拓寬之後已不具急迫性和必要性,但是5-6標都做了,好像也只能繼續了;公路總局則說,要改,我們就改,如果不要蓋也無妨,我們公務員就是聽上面的指示,要蓋又不通過新方案,我們就用舊的道路設計,看哪個破壞大….。

一個連開發單都承認、會對自然海岸造成極大破壞的91年環評通過案,如今卻成為為阿朗壹解套的緊箍咒!而面對這個難題,我們可說它是環評委員自我設限造成的、也可以說是不完善的制度要毀了阿朗壹,當然也可以指責是環保署沒有善盡職責…,然而,就像把耶穌判罪釘在十架上的彼拉多,雖然洗手撇清責任,彷彿沒有人是蓋上這生死大印的判官…當大家都已逐漸體認到它的非必要性,以及可替代性時,我們需要有人來踩煞車,校正這偏失了方向的錯誤決定!別讓我們眼睜睜地坐視這條美麗的「阿朗壹」,一天一天的在眼前消逝、毀在我們這一代人的手中。

延伸閱讀:

參與連署:【連署】馬總統請停建台26線!風災地變之際宣佈保護自然海岸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