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台灣成為單車生活大國

文/周聖心(行政院永續會委員、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執行長)、徐銘謙(台灣大學國發所博士候選人、千里步道籌畫中心社區聯絡人)

馬總統在「治國週記」中語重心長提出,要讓台灣從自行車生產大國進而成為騎乘大國,總統從環法自行車賽有感而發,期待台灣也能有類似的國際賽事,並且舉辦單車成年禮,以鼓勵年輕人騎乘單車的風氣。同時宣示,過去已經建了一千一百多公里的單車道,並準備再投入38億興建一千五百公里自行車道。我們認同鼓勵單車運動休閒以促進國人的健康、舉辦國際級自由車競技比賽以開展能見度,但是更期待政府、產業與民間共同來推動節能減碳的單車生活通勤通學與社區小型觀光旅遊,使台灣能像荷蘭等先進國家成為單車生活大國。

事實上,台灣已經有具有國際賽事等級的「環台自行車賽」(le Tour de Taïwan),1978年當時擔任全國自由車協會理事長的劉金標先生創辦了這項賽事,2006年起更獲得國際自行車聯合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成為奧運自行車資格賽中亞洲區積分賽項目,比賽難度被認定2.2級,每年結合台灣的風景名勝,成為行銷台灣的重要賽事。值得注意的是,不論環法賽或環台賽都是公路競技,比賽基本上是在公路上進行,法國的比賽路段有時還會經過城鎮中石板路或鄉間土路。因此,欲推動自行車單車競技與環島運動,並不一定需要投入大筆經費新建自行車道。

無論是已經完工的一千多公里單車道,或是預計要新建的一千五百公里自行車道,主要規劃的用途僅止滿足運動休閒;以生活通勤通學為目的者,幾乎掛零。尤其,休閒單車道往往稍一不慎便會對生態與文史造成破壞。以體委會耗資38億規劃的環島自行車路網來說,往往是在河濱、海岸等偏遠地區,以重度工程橫切破壞溪岸或陸海間的生態系統;若運用舊鐵道改設自行車道時,則拆除鐵軌以及具有歷史的月台、車站,破壞文化資產;或是移除原有植物、樹木、防風林等,改種外來景觀植栽…。

除體委會外,各部會也編列有各種名目的經費,補助地方新建單車道。單車道的施設,目前未受環境影響評估約束,反而成了「無堅不摧」的地方建設。我們強烈建議:所有道路開發案,包括自行車道,在進行可行性評估或是規劃期間,選線時應先確認避開生態敏感區,程序上也應進行必要的生態環境調查,並蒐納社區、在地與各領域專業者的意見,體委會與中央各部會在補助地方施設自行車道時,應定下基本要求,例如,不以拓寬、新闢馬路為主要手段,而是以現有路幅進行調整;生活單車道之補助優先於休閒單車道;承諾不會進行砍樹或移樹者,甚至將於道路兩側廣植樹木者,優先補助。

我們於2007年底提案增修的「公路法第58條」即明文納入:「公路主管機關得於既有路面內或以替代道路方式,設置可供自行車及行人安全通行之專用空間」。荷蘭經驗告訴我們,限速30公里的公路,應於既有路面劃設自行車專用道,限速50公里的公路,應以附近原有小路作為替代道路引導單車繞行。如此是為花費最少、里程數甚至更多,也不致造成破壞的辦法。

環島自行車道應以串連既有農路、林道、舊鐵道、圳道、河道等自然、人文與社區路徑為主,既可鼓勵慢速、深度的觀光旅遊,也可與社區的生活通勤需要結合,更進一步保留自行車步道週邊的美麗景緻與鄉村風光,才能真正建構友善的環島綠色廊道。

在這樣的環島綠色廊道上舉辦單車成年禮,孩子們學習的將不只是拼速度、拼里程式地快速環島,而是能真正繞行小路、進入社區、深入土地、走遍319鄉鎮,有意義的成年儀式。孩子們會愛上這片孕育生命萬象的土地,並且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單車通勤的文化。而在這樣蜿蜒美麗的環島自行車路線上舉辦另類環台賽,將會吸引國際友人停留更久、捲動更多的社區經濟,讓外國朋友認識更美麗的台灣。

台灣要成為單車生活大國,需要政府、產業與民間的三方合作。政府應以政策抑制汽機車、規劃良好的單車騎乘生活動線、建立大眾運輸系統與單車和步行的結合;產業界在因應自行車風潮進行研發時,也應取法荷蘭的生活化、多功能單車設計,創造便於通勤、購物的置物空間、設計適合接送小孩的乘坐空間,讓單車不只滿足運動休閒,也能便於生活機能,相對的,政府可以學習英國,鼓勵購買單車用於生活通勤者,可享抵稅與無息分期付款降低購車成本;民間則一起來規劃自己的生活單車動線,釋出閒置空間提供單車補給與服務的社區站點,甚至可以動手種植樹蔭、打造符合社區需求的綠色廊道,串連鄰接社區成為生活圈。如此,國人將能生活得更有品質,而不僅是自行車賽學習法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