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民間力量,成就國家公園的保育事業

文/徐銘謙(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副執行長、地圖上最美的問號作者)

被稱為國家公園之父的約翰.繆爾(John Muir),在擔任探險繪圖工作時,發現優勝美地的壯闊以後,大力奔走設立國家公園。於是在西雅圖酋長發出「你怎能買賣土地與天空」的哀嘆過後十三年,也就是南北戰爭期間的一八六四年,優勝美地成為加州州立公園,一八九○年代在黃石公園之後,正式成為國家公園。而繆爾卻認為優勝美地印第安人:「大多是醜陋,有些甚至是可憎的,他們並不屬於這個地景。」他甚至認為,當印第安人在場時,他無法感受肅穆、寧靜的荒野,就這樣,為了保護被白人砍伐的紅木,國家公園驅趕居住在這幾千年的阿瓦尼契人(Ahwahneechee);如今只有一家高級旅館以之為名,徒留空名。

西岸國家公園的設立,對於人口稠密的東岸地帶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人們嚮往「原始的荒野」,因此在兩次世界大戰中間,東岸也開始興起逃離現代工業文明的運動;一九二一年班頓.麥凱建議串連阿帕拉契山徑,一九三七年全線連通,日後成為線狀的國家公園,由山徑串連起來的大煙山國家公園(一九三四)、仙娜度瓦國家公園(一九三六)也都是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出現的。

作為線型國家公園的阿帕拉契山徑是一九二五年由東岸登山團體組成的「阿帕拉契山徑協會」協調、勘定、修建而成;大煙山更是創下「公民集資買地」贈予聯邦政府以成立國家公園的首例,促成此項創舉的是出身石油大亨家族的慈善家約翰.洛克斐勒二世(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Jr.),他拿出五百萬美金,加上號召上千民眾集資共一千兩百萬元,買下五十二萬畝的土地,將原本瀕臨過度商業開發的大煙山區保育下來。期間雖歷經「經濟大蕭條」,卻意外促使保育事業加速實現,一九三三年成軍的「公民保育團」是幕後的無名英雄。

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美國總統羅斯福簽署「緊急保障工作法案」(Emergency Conservation Work Act),公民保育團成立,這是新政中最受歡迎的部分,在全國各州乃至原住民保留地都有效地解決失業問題,直到一九四一年珍珠港事件爆發,美國的重心轉移至二次世界大戰,國會遂於一九四二年終止公民保育團的預算,許多年輕人也轉赴戰場。

期間共召募了三百四十五萬名十八至二十五歲的年輕人,設置了四千五百個工作營地,這些年輕人主要來自失業家庭,每人每個月領三十美元,其中二十五美元是由國家直接寄給家庭,因而幫助了超過一千兩百萬戶失業家庭。其中對於印第安人跟非裔美人也採平等待遇,雖然一九三五年種族隔離政策後,有色人種的營地也採取隔離政策,但他們也同樣可升任領導職位。工作期間以半年為期,表現良好有意願者,可以留下來工作,最長可達兩年,如擔任領導職位,月薪可增加到三十六至四十五美元。

符合資格的失業男性公民在由勞工部造冊後,由美國軍隊直接領導組織,以軍事化兵團管理,他們服從軍隊制度、紀律,穿制服、有兵階編制,由三千個軍官擔任各營地指導員,徵召在地有專業工作經驗的人擔任工頭,訓練年輕人學習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術,所雇用的工頭超過兩萬五千人。

教育部還編制教師,利用下工後的時間為年輕人上課,學習美國的歷史、文學、公民素養等課程,最高相當於大學層級。當時許多工會勞工擔心就業機會受到排擠,但後來事實證明,美國整體失業率有效降低,而專業勞工在實施週休二日、每日工作八小時之後,不但保住飯碗,也增加了休閒生活。而公民保育團的努力,正提供了休閒去處的基礎設施。

公民保育團總共工作超過七十萬工作天,幫助發展與保存美國的各級政府公園、森林與歷史遺址。第一個營地就設置在維吉尼亞州的喬治華盛頓國家森林。他們建造了至今仍在使用的山屋、山徑、道路,其時代背景與工作場景,與台灣早期的救國團有點類似,救國團也曾經成立青年築路大隊,有些一戰退伍老兵也參與其中,這又與國民政府時期,組織榮民開闢中橫、蘇花公路十分神似。除此之外,他們在防止土壤侵蝕、種植樹木、防制野火等保育事業上,也作了極大的貢獻。

在一九四一到一九四七年二戰前後,公民保育團進行到一半的工作,部分轉由「公民公益服務」(Civilian Public Service)繼續,主要是由因為宗教與道德良心拒服兵役的年輕人組成,同時也有一些拘留日裔美人或德國戰俘的集中營,他們接續了未完成的工作。戰後,聯邦政府部門採用公民保育團的基礎,以正式的編制繼續召募年輕人從事相關戶外保育工作。而一九七○年代過後,包括「全國服務與保育團聯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rvice and Conservation Corps)、「全國公民社群團」(National Civilian Community Corps)等許多民間社團,以及與我們一同做過一週步道的「學生保育聯盟」(Student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都將公民保育團的精神延續至今。

至今,美國的國家公園、阿帕拉契山徑協會與各地步道俱樂部仍持續招募志工,參與手作式常態修護步道的義務工作。而許多企業也都持續認養步道設施,以及贊助步道志工營運活動。由於有制度化的國家公園法案與國家步道系統法,公部門與私部門簽定各種合作備忘錄,得以進行密切與長期的合作,國家公園的保育事業方能成就。期許2012年環境資源部的成立,能夠伴隨著制定「國家步道法」,確立上位法令,給予步道志工運動持續的預算與法律支持。

~摘錄自徐銘謙著,《地圖上最美的問號—追尋夢幻步道的旅程》,野人文化
第九章〈仙娜度瓦華麗的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