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禮讓行人

何嘉文

2009-05-05

5月4日於飛碟電台收聽「好男好女過生活」節目,主持人候昌明、王珍妮訪問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羅局長,暢談行車禮讓行人。初次聽到羅局長的聲音,很有磁性。Call-in電話很多,有些民眾感覺好像打電話來亂的...比如說,開罰單的事應該是找警察投訴才對,怎麼會找交通局長?(註)不過這也凸顯了--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法令有規定要禮讓行人。

紅燈右轉=罰600元

未禮讓行人=罰1200元

警政署只用褶頁印法條放在監理處宣傳是不夠的。至於那些說"行人要走快一點,禮讓汽車" 的call-in電話就更誇張了....

斑馬線上/人行道上,本來就是行人最大。

動作片電影裡,連黑社會搶匪都要停下來讓學童慢吞吞過馬路。(連電影都在宣傳這觀念--即使是為了搞笑)

羅局長說得很有道理,台灣將邁入高齡化社會,而老人是走不快的。(而且我知道有些老人跌倒或出意外的話,就死了)

主持人也很有概念,9月聽障奧運在即,我們更要加緊努力宣導禮讓的文化--現在算晚了,不過只要有開始,就要相信來得及,而且要持續努力。(跟聾文化有關的日劇和電影裡都常出現--聽不見喇叭的聾人,被沒耐心的聽人駕駛撞到的場景)

那麼多聽人,多年來都爭取不到的世界級賽事(奧運),聾朋友卻爭取到了,這是榮耀,是壓力,也是全台北市共同的責任--如果聽奧期間,各國選手出了什麼事,台灣會丟臉丟到全世界去...

身無寸鐵的行人,在馬路戰場上的武器就是-眼睛。

在「禮讓文化」與「人本交通環境」尚未全面完整建立之前,身為行人,我個人偏好用這一招保護自己--

「看」-帶著微笑,凝視
http://rtstw.pixnet.net/blog/post/10189319

眼睛是我的狙擊槍,身體是我在馬路上的武器。在路口,面對想轉彎的汽機車,整個身體整張臉正對著他/她,讓駕駛人從麻木的感覺中醒來,意識到他遇到的是「活生生的人」,不是電動玩具或賽車遊戲裡的「障礙物」。

從2007年10月到現在,用這個方法,只有3台汽車沒停下來讓我,其中一台車號是LT-????黑色BMW,另外兩台是公車(已記下車號與司機姓名,向客運公司投訴),其他都是減速或完全停下來,直到行人隊伍通過為止。

好用,與大家分享。

p.s.半個月前(4/18)出車禍,這場意外讓我右手包了半個月的石膏,昨天(5月4日)下午才拆除。
這信有9/10是用左手一字一鍵打的,......啊!可以用雙手打字的感覺,真好。

最後的最後,我要說,我認同節目中某位Call-in民眾的看法,台北市禮讓行人的程度在全台各縣市都會區比較起來,算是不錯的了,但若要辦聽奧的話,顯然還不夠好,值得各界繼續宣導與努力。

註: 該call-in 電話內容為一男姓聽眾述說在路口被警察開罰單的經驗,事發當時他很開心,警察說,開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即可,他心想一定比「紅燈右轉」罰得少,想不到後來知道罰鍰金額竟然有兩倍之差,氣得想投訴,希望警察依違規的事實開單就好,不要拚業績,開比較貴的罰單。

延伸閱讀:2008-12-12

從「行人優先」相關法令談交通安全宣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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