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用路人的一封信

文/何嘉文

無論是輪椅族、走路的行人、騎鐵馬單車騎士、公車司機、駛計程車運將、騎autobike機車騎士、駛車汽車駕駛、喔咿喔咿開消防車救護車和警車的駕駛......etc,我們大家都有共同的名字--「用路人」,我們都是使用道路空間的人。

同樣都是使用道路的人,同樣有交所得稅給政府,但是我們的道路空間分配卻不太公平。

無論是道路或橋樑的設計,幾乎全都是先考慮汽車的需求,先給汽車最大空間,四線道或六線道的,然後剩下的分給機慢車,最後殘存的空間才考慮到行人、安全島和行道樹。在馬路上,汽車開的路面大都很平順,機車與單車要騎的是坑坑洞洞有很多人孔蓋和水溝蓋的路,行人最可憐,人行道上動不動就有變電箱或電信設備,還有違規停車的汽機車,輪椅族的遭遇就更慘了。跨縣市或跨河的橋樑也是汽車至上,機慢車道不是窄得可憐,就是要彎來彎去的考驗二輪人的騎車技術,很多橋樑根本沒有給行人和自行車的空間。停車空間規劃也是偏心得離譜,汽車室內停車位不怕風吹日曬雨淋,平均一格造價126萬,還有建築容積獎勵,機車和單車停車位造價便宜很多,停車空間比起汽車卻少得多-看看各個高鐵站/火車站/捷運站,還有公車站,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難怪文魯彬要說,這裡是汽車的棲息地,不適合人類居住。

其實,現在世界經濟不景氣,我們正好可以重新調整生活與交通的方式。從經濟面來看,為汽車新開一條公路的經費,往往都要幾億元,歷年來被當作交通建設的政績,而建設跨堤自行車牽引道的經費,大約只要一兩千萬,如果仿照其他國家車道規格,把現有的汽車道由3.5公尺縮減為3公尺,用來規劃行人和自行車空間的話,花的錢就更少了。台北內湖的北安路自行車道,就是縮減汽車道寬度規劃出來的,市區道路依法限速,不比高速公路,車道稍微窄一點,開車稍微慢一點,大家的交通環境也更安全一點。

保守估計(不含停車費),使用一輛汽車,每年大約要花費七萬多元(每個月6000多元),改以機車通勤的話,每年大約要花一萬兩千多元(每個月1000多元);而騎單車配合雨天時和生理期搭乘大眾運輸,每年只要花費大約8700元(每個月725元)。省下來的錢可以用來旅行,用來做許多自己想做的事,又可以健身,減少空氣污染與噪音污染,何樂不為呢?

除了錢以外,我們不妨也看看歷史和文化面。一八六O年代,第一輛使用腳踏板的自行車就出現了,到了二十世紀初,汽車才被發明出來。單車的資歷比汽車老得多,它是車子們的老前輩,而且是老來俏,到現在還沒被淘汰掉,反而大紅大紫,汽機車身為晚輩,應該要禮讓老前輩,而單車族也應該禮讓更古老的移動方式--走路的行人才對。

石油總有被人類用完的一天,我們不要等到那時再來打仗或恐慌,不如從現在就開始建立「慢活」的習慣,用我們的雙腳,多走路,多騎單車,道路共享,相互禮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