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不是只有人獲得健康,從自然中獲得生態服務功能的恩惠,人們也有責任在自己可行的範圍落實Leave No Trace的戶外倫理,甚至更進一步響應國際上正推動的Beyond Leave No Trace[註1],積極協助照護土地的健康。畢竟只有土地健康,才能確保人類的長久健康!
[註1] 包括:教育自己與他人以認識所要探訪的場所(Educate yourself and others about the places you visit)、只購買真正需要的裝備與衣物(Purchase only the equipment and clothing you need)、照顧保養好自己的裝備與衣物(Take care of the equipment and clothing you have)、在選擇食物、裝備與衣物進行有意識的消費選擇(Make conscientious food, equipment, and clothing consumption choices)、垃圾減量 (Minimize waste production)、減少能源消耗 (Reduce energy consumption)、參與保育與修復所探訪的場所的行動 (Get involved by conserving and restoring the places you visit)等。
作者:徐銘謙(千里步道協會副執行長)
立法院於1月7日三讀通過《運動部組織法》,過去附屬在教育部之下的體育運動將升格,意味著政府會更重視運動推廣與發展。特別是2024年台灣在巴黎奧運、世界棒球12強等競技運動大放異彩,更多人期待能投入國家級資源支持奪牌策略、競技運動全民化,培養出更多優秀的選手。
然而除了培養菁英運動員,「全民運動」也應是運動部的另一項重要目標。全民體育可以促進健康、預防醫療、減少健保支出與醫療花費,效益顯著,充分呼應賴清德總統「健康台灣」的政策訴求;讓下一代遠離3C,走出戶外,也有助於身心發展的健康。
根據教育部體育署公布的「運動現況調查」統計,國人最常從事的運動項目就是「戶外運動」,連續多年第一,113年度最新統計為78.7%,111年度甚至達到81.6%,是橫跨各年齡層、性別最大宗的運動類型。其中以「散步/走路/健走」(57.4%)比例最高,還有「慢跑」(18.1%)、「爬山」(12.4%)、「騎腳踏車」(10.4%)等道路、步道上的活動。因此,運動部未來也應回應全民運動現況,在政策上反映民眾的需求、解決目前戶外運動產生的各項問題。
戶外運動亟需妥善管理
由於戶外運動多半發生在大自然中,運動領域將這類「在自然環境下進行的身體活動」──包括健行、登山、攀岩、滑雪、溯溪、獨木舟、衝浪、釣魚、露營等等,稱之為「自然運動」(Nature Sport)。此種運動在20世紀末期成為趨勢,台灣則在21世紀初開始。然而,當人類把整個大自然都當成戶外運動場,這些行為也有可能對環境生態產生衝擊,甚至在同一時空中多種不同戶外運動間也會有使用衝突。
這兩大問題在過去並未受到正視。但隨著山林開放政策與疫情期間國人戶外運動的意識提升,使用行為也更趨多元分眾。過去體育署被指定為推動登山活動的主管機關,現在也必然隨之轉移到運動部。但戶外運動不只有傳統的登山健行、散步,越野跑、越野單車、越野機車,甚至沙灘車、遙控車等等,不乏使用者離開道路進入山林步道,甚至自闢路線、私設跳台等設施,在狹窄空間產生衝突,同時也在山林中劃出凹陷的沖蝕溝,形成一道道大地傷痕。
當戶外運動日益多元,不只是個人層次的行為,應運而生的商業活動、大大小小的越野賽事,一方面創造新的產業經濟,另一方面也因過去缺乏相關政策而有亂象產生。新成立的運動部勢必要面對這些挑戰,及早做出規劃。正視戶外運動的龐大與多元,為這些日益興盛的運動賽事、商業活動建立規範,並輔導運動團體建立自律規則,以使戶外運動獲得正向發展。
同時,運動部也應協調其他土地與自然資源管理機關,包括林業署、國家公園署、觀光署、水利署等,在不破壞環境生態的前提下,讓不同類型的戶外運動能有合理、合法的空間,並且做好維護與管理的配套措施,建立使用者付費的機制,回饋給保育研究,才能確保戶外運動的永續性。畢竟自然運動對環境生態具有相當的衝擊,不能只有利用,也需要妥適管理維護,才能取得平衡。
以下就提出幾點具體建議,期待運動部配置人力資源,協助建立健全的市場與社會機制,妥適因應自然運動的熱潮,減輕影響、增進正面效益。
1.合理規劃戶外運動場域,減低環境衝擊
近來各地傳出有越野機車、越野自行車擅自開挖車道,破壞既有步道環境生態,也與慢速健行者產生使用衝突。過去這些活動缺乏主管機關,也尚未建立同行規範,運動部應邀集資源土地主管機關以及地方政府,在減輕對山林影響的前提下規劃出步道、林道、園區、水域等合理的活動場域。
運動部應輔導運動社團共同制定建議指南,讓健行者、單車族、越野跑者、越野機車等各類使用者,都有合理合法的使用空間與使用準則。這些場域需要依據不同活動的功能與使用強度而有不同設計規範,例如越野自行車所需的彎道需加高以符合離心力、讓車輛快速滑過地表,減輕對路面的衝擊,不同於一般專供健行者的之字形轉彎設計,也因而無法分散排水,會導致積水跟著道路加深沖蝕。因此越野自行車賽道需要特殊設計,才能同時滿足使用者的需求,以及對賽道永續相當重要的排水需求。
當設計規範與使用規範健全以後,更進一步要建立「使用者維護」的責任觀念,可以由相關團體認養維護,使用者亦須有所參與,無論是擔任義工或是繳納費用,如此才能使利用與維護達到平衡。
2.步道分級建立共同標準,區隔不同需求
現有步道分級主要考慮的都是登山健行者,並未像國外那樣有馬道、單車道等不同行為分類,很難因應多元使用者的衝突。建議可以參考紐西蘭的步道分級制度來建立國家標準。舉例來說,香港郊野公園規劃越野自行車道,除了從空間上區隔不同速度的使用者,也有難易度分級與相應設計,使玩家能夠循序漸進,建立不同難度的挑戰樂趣。
3.建立戶外運動賽事管理辦法
近年來各類戶外運動賽事蔚為風潮,卻缺乏管理。賽事意味著在特定時空有高度密集的使用行為,這也意味著商業賽事應承擔的責任比個別運動者更重大。
歐盟、日本、英國、香港都有越野跑、越野單車、越野機車等賽事舉辦的規範,內容大致包含賽事舉辦前中後各階段,主管機關、主辦單位以及參賽個人應遵循的事項。辦理賽事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在指定的賽道範圍,由主管機關審核計畫書是否完備;主管機關應讓活動舉辦的時間、空間盡量平均分散;主辦單位應繳納規費,不可將賽事成本外部化,而主管機關則以收取的費用來維護步道,並且也須要求主辦單位落實各項環保要求,尊重社區、部落及其他使用者。
4.戶外商業隊伍需建立行業管理與特許機制
近年來商業登山、各種自組隊伍亂象層出不窮。在美國、紐西蘭、澳洲等國家,任何在山林戶外保護區內從事的行為都需申請特許許可。在印尼神山、吉力馬札羅等山區也有建立嚮導、領隊、廚工等保障勞動權與在地就業機會的機制,商業行為須付出合理的費用,用來進行山屋管理、步道維護以及保育生物多樣性。業者須符合執業登記,人員都需有嚴謹的專業訓練。
戶外運動商業行為可能涉及其他機關,運動部應邀集資源管理與旅行業的主管單位,包括林業署、國家公園、觀光署等共同討論,確保多元戶外運動商業機制能夠被有效管理,減低衝擊。
5.引進無痕山林戶外多元運動手冊
美國早已建立「Leave No Trace」(LNT)的戶外活動行為準則,自1980年代發展至今,成為全球遵循的戶外倫理。台灣在2006年由當時的林務局引入,譯為「無痕山林」。但事實上不只是登山健行,LNT針對不同的戶外運動與環境特性,已經發展出至少16種手冊,包含北美原野區域地形(大湖區、阿拉斯加、洞穴、美西河道走廊等)及活動(攀岩、釣魚、泛舟、越野單車等),都有相當細緻的分項規範與建議。戶外運動同好團體也在政府輔導下發展出分項運動的LNT規則,例如國際登山車協會(International Mountain Bicycling Association,IMBA)、美國越野跑協會(American Trail Running Association,ATRA)等。戶外遊憩學者甚至會對步道、動植物與各種戶外環境衝擊進行監測研究,來制定更細緻的行為準則。
未來運動部也應輔導分項運動成立團體,翻譯引進國外LNT的分項活動手冊,對進行戶外運動LNT監測的研究者提供補助獎勵,累積台灣本土數據與標準,並經由跨領域專家討論,建立出符合在地環境可操作的LNT準則。
6.鼓勵自然運動生態足跡研究
在自然環境裡進行的戶外運動,勢必要注意對生態的影響,如步道踐踏衝擊等等。但國內相關研究討論很少,排遺、垃圾分解速度等研究更付之闕如。應優先鼓勵建立本土數據,以回應前述管理機制與活動準則,同時回應淨零策略,也建立各項戶外運動碳足跡、生態足跡等計算方法。
國外研究,登山者一天行程產生約119.3公斤二氧化碳,徒步旅行者一天產生84.5公斤二氧化碳,而普通運動員(包括非自然運動參與者)一天產生123.1公斤二氧化碳。大型賽事則不僅是個人活動,更涵蓋籌備期間、補給物資、參賽者事前練習、前往場地甚至親友加油團等等,產生的碳足跡與生態足跡更加不可小覷。這些都需要有相關研究,才能知道如何具體降低碳排。
7.推動「長距離健行運動」的國家綠道
登山健行如果是一日遊,要開車往返登山口,碳足跡相當高。國際現在正流行「長距離步道健行」,也就是徒步上百公里的步道,除了可以大幅減少碳足跡,也因為沿途有餐飲住宿需求,而可以帶動社區經濟。
2018年起行政院核定國家綠道政策,包括淡蘭古道、樟之細路、山海圳國家綠道等,賴清德總統不只都親身走過,甚至還在淡蘭、樟之細路參與維護步道的體驗。國策顧問簡文仁也倡議打造「科技人文步道」,並倡議屬於台灣的朝聖之旅。期許未來運動部將長距離步道納入政策推廣,民眾可以不只是出國去走西班牙朝聖之路、熊野古道、四國遍路,更可以從台灣本土的長距離步道開始健行,同時比照國際賽事補助國際交流,吸引國際人士來台參與。
8.普查統計分項戶外運動,每年公布戶外運動白皮書
目前登山健行等戶外運動統計,是涵蓋在年度「運動現況調查」中,調查方法以推估為主,同時問題面向過於簡略,未能呈現戶外運動完整且細緻的樣態及周邊效益。未來運動部正式成立後,應該針對全民運動中占比最大宗的戶外運動獨立進行深入調查研究,與相關場域資源管理機關合作取得數據,進行戶外運動分項人口普查,以及動機、價值觀、帶動效益等,設立指標,進行數據收集與統計分析,以提供未來施政參考。同時也應補助登山健行、長距離步道等戶外運動的跨領域學術研究、出版、書寫。
運動不是只有人獲得健康,從自然中獲得生態服務功能的恩惠,人們也有責任在自己可行的範圍落實Leave No Trace的戶外倫理,甚至更進一步響應國際上正推動的Beyond Leave No Trace[註1],積極協助照護土地的健康。畢竟只有土地健康,才能確保人類的長久健康!
[註1] 包括:教育自己與他人以認識所要探訪的場所(Educate yourself and others about the places you visit)、只購買真正需要的裝備與衣物(Purchase only the equipment and clothing you need)、照顧保養好自己的裝備與衣物(Take care of the equipment and clothing you have)、在選擇食物、裝備與衣物進行有意識的消費選擇(Make conscientious food, equipment, and clothing consumption choices)、垃圾減量 (Minimize waste production)、減少能源消耗 (Reduce energy consumption)、參與保育與修復所探訪的場所的行動 (Get involved by conserving and restoring the places you visit)等。
原文刊載於獨立評論: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