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聯合聲明稿】屏東縣政府成立暫定自然地景保留區(旭海-觀音鼻) 行政院應速停建台26線

20110127-2擬稿人/朱玉璽

交通部未尊重地方政府保護最後海岸線的決定,易製造地方對立

1月26日經由屏東縣政府轉達才知道,交通部公路總局將於1月27日於牡丹鄉公所召開「台26線安碩至旭海段擴寬改善計畫後續計畫」第1-4標(旭海-下南田)新闢路段協商會,得知此消息時疑惑的是為何長期關心的民間團體都未獲通知,原來通知與會的代表都是當地的鄉公所、鄉代會及在地議員。

交通部在之日前已收到屏東縣政府極力保留阿朗壹古道,正在籌設自然地景委員會的消息,環保署也尊重地方政府的權限,雖然去年12月1號環評大會通過旭海到安碩段的環評差異分析,至今仍未公告,可見環保署認為地方政府只要有所作為,台26線屏東段必須停建。

很遺憾的是,交通部仍然一意孤行、執意要貫通屏東段,因此為了要營造地方一致支持的氣勢,竟然在屏東縣政府已經於1月26號完成自然地景保留區(觀音鼻-旭海)的指定時刻,召開此次協商會。

交通部漠視民間團體與地方民眾參與協商會

交通部漠視民間團體與地方民眾參與的權益,反對興建台26線的南部在地民間團體就有20個,至於全國的團體就有250個,連署反對興建台26線的民眾有15366位,在民間團體未獲告知,地方民眾未能參與,就要營造地方支持的態勢,容易製造地方對立;根據現場參與者反映,公路總局認為環評已過,公路單位必須要去執行,但是地方政府有保育的聲音,且指定為保留區, 因此需要再協商。

地方政府已經成立自然地景保留區,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停建台26線

由此可知,交通部公路總局不應再堅持台26線的開發,應向行政院提出停建的決策,不要再透過地方的政治勢力,反應不夠全面、客觀的支持民意,連長期關注台26的民間團體都不願邀請出席,連地方政府已經完成自然地景保留區的審議都被漠視,更不用說受到全國注目有1萬5千多人上網連署支持保護台26線的民眾心聲當然也被輕忽。

行政院應立即要求台26線安碩旭海-下南田段的開發案停止並撤案

民間團體的訴求是行政院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立即將台26線安碩旭海-下南田段的開發案停止並撤案,回應屏東縣政府將阿朗壹古道屏東段的海岸線指定為自然地景保留區的保育作為,並指示農委會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自然地景保育事宜。

新聞聯絡人:台灣環保聯盟屏東分會理事長 洪輝祥(0918-182125)
      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執行長 朱玉璽(0920-509124)

共同連署團體:

台灣環保聯盟屏東分會、屏東縣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屏東縣車城鄉後灣人文暨生態保育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野FUN生態實業公司、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美濃愛鄉協進會、千里步道籌劃中心、台灣綠黨、臺灣紫斑蝶生態保育協會、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市柴山會、高雄綠色協會、大堀溪文化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 、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刺桐部落、富山社區發展協會、高雄茄萣生態文化協會

自然地景

82條.進入自然地景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自然地景。具自然地景價值者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並 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84條.自然保留區禁止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為維護自然保留區之原有自然狀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進入其 區域範圍;其申請資格、許可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86條.發見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應即報主管機關處理。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應即停止工程 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