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道的規劃與花蓮的鄉村發展

蔡建福 April 2004
(本文刊登於東海岸評論2004年7月號)

剛到花蓮,就迷上了這一塊土 地所散發的高雅氣質。2002上半年,由於一些森林遊憩的研究業務,常開車經由縱谷前往台東林管處,剛開始走這一段路時,甚至還不知道富里在玉里的南邊, 也分不清池上是屬於花蓮還是台東,東部對我來說,是一塊陌生的土地。記得有幾次清晨五點左右出發,天色還有點暗,薄薄的陽光從太平洋越過海岸山脈,投射在 中央山脈縱谷這一邊的峰頂,然後,隨著時間的腳步,逐漸往下照在山邊聚落的屋舍牆面,這些山邊的聚落社區,謙虛地座落在青翠蓊鬱的樹林邊,和田地、溪流、 山脈、薄霧、陽光與空氣交織成自然的韻律,對於一個初訪者而言,形成一種雖陌生卻又美麗而難以言說的回憶。後來又參與了政府機構的其他相關業務,擔任林務 局平地造林委員、國民健康局健康社區委員,承辦了城鄉局的社規師培訓計畫與城鄉風貌計畫審查,參與文化局的幾場文化義工培訓及社區營造業務、地政處的鄉村 規劃研習,以及農委會的農村產業文化計畫審查,加上週末假日的尋幽探訪,我逐漸認識了花蓮。這樣一大片純淨的田野山林與數百個淳樸的聚落社區所交織而成的 一方人間淨土,在台灣來說已屬僅存。

曾於三年前的夏天遊歷英國的中西部,沿著鄉間的鐵路行進,拜訪一個個由石灰岩構成的村落,這整個區域叫科茲窩 (Cotswolds),Cotswolds地名意指牧羊的綿延山坡。它距離倫敦約100公里,南北長126公里,總共的面積為2038平方公里,跨越英 格蘭和威爾斯。這個區域是英國明令保護的41個AONB(areas of outstanding natural beauty)中的一個,不同於國家公園和都市土地,它介於完全的保育或是以開發為主的土地使用之間。

驚訝於英國人對於鄉村的喜愛與維護,成群的鱒魚悠游 於公路旁的清澈溪流,刻意保存的蘆葦叢是綠頭鴨的棲息地,即使是新建築,都依照古老的工法與材料建造,使得村子產生一種統一而純粹的特殊美感。科茲窩是英格蘭人內心深處的故鄉,他們不容許外在力量的破壞,農人的田間工作和田園景觀,也被刻意的保留,平緩的丘陵上仍然是綿延的牧草、羊群,以及大片的麥田,這個地方沒有因為工業的發展而轉蓋工廠,也沒有因為國際貿易的衝擊而進行全面的休耕。

英國人表現對鄉村的眷戀眾所皆知,同樣的,英國也是全世界工業化最早的 國家,然而,他們是怎麼樣來保護他們的心靈故鄉呢?英國自從1949年就已制訂鄉村法案,把鄉村視為一個都市以外的獨力發展個體,也就是說,清楚明白地賦 予鄉村的主體性,以及鄉村與都市關係的界定。這樣的立法,有效地圍堵了都市無限制的擴散,保存了英國人引以為傲的鄉村景觀。鄉村被視為全國人民的資產,既然全國人民對他產生了所有權,當然也要負起照顧的責任,這樣的責任反應在因為對於傳統聚落景觀的維繫,而加諸於農民身上所產生的土地發展權的剝奪;這樣的 責任,也表現在傳統田園莊稼作物與荒野生態的維持上。

鄉村義工組織是另一個英國鄉村引以為傲的事情,他們包含了農夫、社區居民、地方政府、遊客群、野生動 植物和文化古蹟保護團體,共同推動一些永續發展的計畫,並且共同維護他們的計畫成果,因為這些努力,才有今天這些美麗的景色呈現在我們的面前。

2000 年,英國鄉村處(Countryside Agency)提出了greenway的概念,提供鄉村居民以及遊客們一個安全的、深具魅力、無機動車輛的環境,使得其通勤、休憩以及運動都可以藉由它來 完成。Greenway創造了步行、騎單車、騎馬以及行動不便的人能夠有一個支持他們移動去接近鄉村的方式。它開闢於鄉村地區,也可能環繞在城鎮周邊,或 者進入城鎮內部,它連結了其他的無車使用網路,如國家步道、國家腳踏車道、水岸曳船道等,並經常結合到地方的開放空間、鄉村公園、學校、交通接駁點、遊憩 中心,以及一些具有特色的地點,以最有效而特殊的方式把英國鄉村的景緻和內涵呈現在世人面前。無庸置疑的,花蓮的鄉間是台灣的AONB

由於去年八月花蓮 縣政府接受了環保署環保科技園區的概念,準備在以鳳林為主的花蓮中部地區進行這一個計畫,伴隨著園區的開發,也一併推出計畫區附近鄉鎮的循環型生態城鄉計 畫,東華環政所承接了其中的兩個子計畫:生物多樣性計畫與綠色主要計畫。由於先前社區規劃師培訓的基礎,已經有很多花蓮的社區居民加入規劃自己社區的行 列,因此,我們基於地方永續發展與社區規劃師的理念延續,決定在案子裡推動一個鄉村保存的線性計畫,倡導無車的友善環境,藉由國家的公共投資,引導鄉村主 體性的呈現。計畫的內容大致上是將生態的議題架構在產業與文化的基礎上來推動,因而產生了花蓮綠道(greenway)的規劃項目。

花蓮綠道的概念是綠色 鑲嵌體的結合,也就是生態綠廊的概念,希望藉由線狀綠色道路的創造,來保存、接合、擴大花東縱谷的生態文化資源,提供社區居民以及遊客一個無機動車輛的生 活與遊憩環境,僅容許步行、單車、騎馬等使用。計畫將配套推動「綠道路權法案」,將生態與文化基準、土地租借或徵收、認養維護、志工組織、第三部門與政府 角色、社區的權利與義務等事務載明其中,據以成為綠道所行經社區的文化保存與產業再生或轉型經營的動力。

2003年的一月中旬,以東華環政所師生為主的一群先驅部隊,從玉里鎮高寮社區出發,歷經四天三夜的縱谷浪遊,步行了八十公里回到學校。途中足跡踏遍了各 種不同形式的鄉村地形,包括產業道路、田埂、耕地、提防、省道、舊鐵道、河床、果園、樹林、草原、魚塭、水圳等,浪遊團員約十五人(每天都有進有出)三個晚上分住在約好的社區民家,並付費商求社區朋友提供三餐食物,也因為這些接待社區多半是先前接受社區規劃師培訓與召開社區工作營的伙伴,比較瞭解社區發展 的相關工作,對於我們的行程安排給予高度的想像,也給予了最佳的協助,甚至有幾個人陪著走了部分的行程。在和社區見面的時間裡,我們和社區居民商討這樣一 個線狀連結與社區動員的可能性,共同研究可能的最佳路線和呈現方式,社區也提出了他們認為的最實際的方案修正和建議。

浪遊縱谷所隱藏的是一個鄉村發展的展 望與洞見,這一個新形式規劃的提出,必須經過花蓮本土局部的執行測試,以蒐集所可能面對的困難和挑戰,產生反省性思考,朝向方案的最佳化設計。藉由浪遊者 的身體力行,實際模擬,並開發未來花蓮綠道使用者可能產生的各種行為與心境,以回饋成為規劃的知識。浪遊縱谷活動也是一種意志的強化過程:藉著浪遊者的心智修為,下化成為萬千個步伐的移動,行深實踐理性的自我證成,讓一幕幕的觀賞視野,照見自我的心思與定見,也將典藏在內心的積集成見,藉由這萬千的步伐一 幕幕地呈現,重新閱覽自己的心靈風光,辯證出進一步的現象與經驗、假設與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