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車禍才是蘇花公路最大殺手

文/賀陳旦(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曾任交通部次長)

2009年12月28日蘋果日報

據報導公路總局決定(暫時)排除蘇花高速公路選項,改朝「山線蘇花公路」規劃。對於一個可說靠綁緊蘇花高而當選的新任花蓮縣長,這個消息幾乎是迎面一記耳光。蘇花高一向被過於政治操作,公路總局秉持就事論事的原則令人佩服。不過,選後立刻出手,好像也難脫政治色彩。若是能早些在規劃過程讓公眾參與,誇張的選舉口號是經不起檢驗的。社會大眾可以為政府專業施政背書,這會是台灣理性民主的真正實踐。

公路局新計劃內容並未向外界說明,概估經費400億怎麼用並不清楚。但以80公里路廊雙向各一個車道的山區道路來看,很多錢會花在加挖隧道上。今後我們行駛蘇花公路是在山洞中穿行,以往鬼斧神工、奇中有險的驚嘆從此不復存了!這是一個抉擇。粗看這是建立在「安全」不得已的抉擇,事實上這是一個扭曲安全訴求下的抉擇。蘇花公路被污名化了!她沒有那麼不安全,沒有因為落石而不安全,而到要花大錢挖隧道!

砂石車超載常肇事

蘇花公路最不安全的路段在北段:山路彎曲,而大貨車轉彎肇事而起(每年死10人,傷100人);眾人指陳的落石,多半發生在中段,除了前年颱風特多,一年平均約一周影響通行(每次約2~4小時)。原因除地表風化外,超載大貨車長年奔行震動也是原因。歸納言之,蘇花公路真實的安全威脅是「車禍」,並非「落石」!而超載的砂石車是安全背後最大的殺手。管制好砂石車,立刻可以大幅改善行車安全。其他次要問題可採多元對策。公路局不從要害入手,仍然工程掛帥,從1000億改成400億的工程,究竟買到什麼樣的安全,是否過度投資?

在我們身邊,用安全為由,所過度武裝的公共作為,真是「罄竹難書」!生命誠可貴,但是要全面防範個人疏忽,甚而刻意行險的作為,其結果就是公共空間品質呆板。例如:我們都得忍受的池邊欄杆和山徑鋪面。另外,安全也很容易成為父母官照顧子民的最佳包裝。八八災後遷村議題,就是最鮮明的例子。政府發自避災的德意,村民面對一無所有的恐慌,再加上文化存續顧慮,明擺著是一個複雜問題,怎麼會只剩「活命vs.斷根」的二分選擇呢?

安全不是應該被「行為規模」與「互動頻率」所定義嗎?處理危險不是應該有很多重解法,也各有代價嗎?不安全的風險不是應該由行為人自己先負起責任的嗎?為什麼我們總是選擇單一標準,全賴公權力的方式來實現社會安全呢?

進一步要問,主張絕對安全,而張起這一張照顧大網的人,又怎麼看待:災後公布禁止開發的阿里山繼續要重建通行大遊覽車的道路;以及,大片保安林被開發成高山蔬菜和茶園的長久事實呢?可見安全之為用,十分巧妙!要幫蘇花公路編列建設經費時,安全等於是提款機的通關明牌;但是,等產業發展掛帥的時候,安全視若無影,被完全拋在腦後。

胡適先生曾說:「『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期望「尊重」和「節制」在民主浪潮中沒有被遺忘。當安全被有意操弄的時候,社會是要付出巨大代價的。自由不宜只靠法治來規範,方有適之先生一嘆。今天,我們社會安全的平衡點在哪裡呢?鐵定不能全賴決策者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