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份空保處各科重要工作報告

報告單位:空保處
報告事項:本處重要工作報告
說 明:
壹、近期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一、 推動空氣污染涵容總量管制及空氣品質區空氣污染減量
(一) 空品區污染減量推動
截至99年9月底止,全國一般測站空氣品質不良率 (PSI>100)為2.09%(未扣除沙塵暴) ,空氣品質不良率較98年同期的2.31%及97年同期的2.65%為佳。另高高屏地區空氣品質不良率為3.82%,高於98年同期的3.03%,但較97年及96年同期的5.30%及5.90%為佳。(以上均未扣除沙塵暴)
(二) 總量管制制度推動
1. 9月21日召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準則」修正草案第二次公聽研商會,並將草案內容分會署內各單位示見。
2. 10月11日邀請工業局、台電、中油及中鋼研商總量管制計畫(草案),以釐清工業局關切疑慮重點,研擬對案。
(三)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推動
1. 9月底止累計完成學校、醫院及交通運輸行業等110處公共場所現場巡檢工作,並完成公告採樣場所67處。
2. 為促進各類公共場所瞭解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之作法,於10月份分別於北、中、南區針對一般場所、教育場所、醫療院所等對象,共辦理10場次「99年度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及改善技術」座談會。
3. 編撰完成「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及改善技術手冊」,並於10月份辦理5場次「99年度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及改善技術手冊」研習會議。
(四)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制削減
1. 9月23日起訪查10家氟氯烴維修核配廠商,宣導我國氟氯烴消費量管制規範及維修廠商申報數據與實際使用狀況。
2. 10月13日召開「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品HCFCs核配審議小組暨核配量執行工作商討會議」,討論100年上半年度各場商HCFCs核配量分配事宜。
(五) 地方執行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
10月12日至13日邀集各地方環保局召開「99年度各縣市執行空氣品質改善作法觀摩會」。針對98年縣(市)有具體作為之創新做法,如:新竹縣「低污染車輛推廣與推動新竹科學園區交通管理措施」及台北縣「低污染車輛推動與大眾運輸系統推廣」等5議題進行報告,另藉由工研院機械所現場觀摩「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供縣(市)間互相觀摩學習之機會及相關管制措施之參考。
(六) 空氣品質淨化區綠化業務
1. 9月28日召開「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方案-性別影響評估」諮商會。
2. 10月5日召開「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方案」第13次專案會議,檢討各相關單位執行現況,並針對行政院秘書長8月12日針對報院計畫所提意見回復情形進行討論,請各相關部會確認,將儘速彙整簽核後,再次函請行政院核定,以爭取專案經費。
3. 10月6日召開補助宜蘭縣等環保局辦理100年度「河川揚塵管制及宣導計畫」審查會,主要係補助濁水溪、卑南溪等5條揚塵嚴重之河川,辦理監測、預警、通報及民眾宣導等工作。
4. 10月19日及20日至中油高雄總廠、林園廠及台塑六輕工業區進行石化業耐污樹種調查,暸解現場植栽生長情形,以篩選最適合生長且耐石化污染物的樹種。
二、 固定污染源管理
(一) 南亞塑膠嘉義二廠大火事件
1. 10月3日8時30分南亞塑膠有限公司位於嘉義縣太保市的嘉義二廠發生油管漏油爆炸引發大火污染,進行廠區周界檢測異味污染物達229(法規標準為50),嘉義縣環保局依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處分,並依第61條規定勒令停工,處以最高罰鍰100萬元從嚴處罰。
2. 除嘉義縣環保局設置監測車監控周界空氣品質之外,本署亦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監控鄰近新港、嘉義、朴子等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數據,並協助環保局作好污染期間的空氣品質監測工作。本署環檢所亦出動監測車一部,協助嘉義市進行空氣品質監測。
3. 本署除提供嘉義縣政府協助之外,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情形,並密切追蹤嘉義縣環保局督促南亞塑膠有限公司確實於復工前做好空氣污染防制措施。
4. 10月14日由謝處長及相關處室同仁陪同監察院林委員鉅鋃及劉委員玉山,至南亞塑膠嘉義二廠進行現場履勘,以瞭解相關機關有無善盡管理及查處之責,現場聽取嘉義縣政府、行政院勞委會、經濟部工業局、內政部消防署及本署報告,委員關切環保事項已由本署及環保局人員等分別回應,並將於2週內以書面回復監察院。
(二) 六輕工業區空氣品質管制
1. 9月5日召開「雲林離島工業區鄰近區域居民對當地空氣品質感受問卷調查」第一場專家諮詢會議,針對研究規劃、問卷內容設計及調查對象進行初步討論,俾利後續執行離島工業區鄰近居民對當地空氣品質之感受度調查。
2. 9月10日召開「六輕工業區空氣污染自主管理減量工作第4次研商會議」,針對台塑關係企業總管理處提送之六輕空氣污染物減量自主管理計畫書進行討論,並請台塑公司參考委員及與會單位建議修正六輕空氣污染減量自主管理計畫書,於11月30日前提送修訂稿至署,再擇期召開會議,俾利掌握空氣污染減量改善進度。
3. 10月15日委託中央大學運用「3D掃描式光學雷達」配合「開徑式傅立葉轉換紅外光光譜分析(FTIR)」針對六輕石化工廠廢氣燃燒塔進行廢氣排放組成及流布測試,將擇定鄰近學校敏感受體旁之塑化廠、煉油廠進行實廠測試,以確實了解廢氣污染流布情形。
(三) 三峽瀝青廠之現場評鑑作業
針對三峽瀝青廠持續產生臭味問題,將該廠列入「重大固定污染源評鑑及查核計畫」評鑑查核對象,並於10月5日,邀集評鑑委員及經濟部工業局、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臺北縣環保局等相關單位,辦理三峽瀝青廠現場評鑑作業,該廠已請日本原廠技師協助,後續將依委員建議持續改善,本署及臺北縣環保局亦將持續加強管制。
(四) 固定污染源管制
1. 9月13日起進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管制成效現場查核工作,以了解各縣市執行情形,作為本署考評地方環保局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執行績效之依據。
2. 9月14日及10月20日召開2次「中科三期后里地區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規劃研商會」,邀集臺中縣環保局、中科管里局、后里地區主要污染源及相關機關等,共同研商環評委員會附帶建議有關該地區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之規劃,並將持續召開例性協商會議,督導臺中縣政府進行相關既存污染排放削減工作,降低后里地區有害空氣污染物之可能健康風險值。
3. 10月6日起進行台中港等7個商港第3階段港區空氣污染防制成效評鑑工作,評鑑結果成效優良者,將提送交通部予以敘獎;成效不佳者,後續將由環保局督促改善。
三、 移動污染源管制
(一) 推動「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
1. 依據97年1月21日核定之「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辦理改裝/新購及氣價補助事宜,執行氣價補助每公升補助2元,97年補助氣價共10,437萬公升,98年補助約11,283萬公升,99年每月約補助1,000萬公升。
2. 執行改裝補助每輛2萬5,000元,97年新增8,255輛,98年新增1,772輛,99年1月至9月新增改裝1,421輛。截至99年9月底,全國油氣雙燃料車達21,808輛。
3. 持續於計程車休息站或排班站辦理宣導說明會,宣導油氣雙燃料車經濟、安全及環保優點外,並邀請已改裝之計程車司機分享使用經驗。
(二) 液化天然氣車(LNG)推動執行情形
9月24日召開「液化天然氣(LNG)垃圾車示範車隊」審查會,共有臺北市、臺北縣、臺中縣市及臺南市提報計畫書,審查結果以臺中縣市所提報計畫較為完整可行,正辦理後續核定補助事宜。
(三) 電動車電能補充(充電與電池交換)營運模式推動情形
1. 城市動力公司與工研院於9月28日針對並聯測試方式已完成研商,將請該公司儘速提交補助計畫申請,以利後續測試作業。
2. 10月7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針對「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先導運行補助計畫」進行討論,與會者充分討論並提供意見,據以修正該二補助計畫。
3. 10月20日邀集城市動力公司討論該公司所提先導運行計畫內容,俟該公司調整修正後,儘速召開會議審查。
(四) 9月14日修正發布「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並自10月1日起實施。
(五) 移動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碳管制
9月24日邀集交通部、能源局及汽車業者開會討論車輛排放二氧化碳標準草案,與會汽車業者仍指出車輛排放二氧化碳與油耗是同一件事,不應由本署及能源局兩個單位各訂標準管制,已請業者提出草案,後續將再開會討論。
四、 噪音管制
(一) 擴大噪音管制範圍,加強噪音管制業務
1. 9月11日起連續6個例假日,協調苗栗縣環保局會同該縣警察局,針對台3線大型重型機車擾寧問題進行聯合專案稽查,稽查首日動員70名環保、警察及監理單位人員執行攔檢,計70輛,現場經篩選後進行噪音檢測計12輛,其中10輛檢測不合格,占83%,除依法告發並由環保局執行後續複驗,其餘例假日的攔檢,已無發現高噪音的機車,顯示已達到嚇阻的效果。
2. 9月30日發布「全國使用中機車噪音大執法計畫」新聞稿,說明自10月1日起要求各地方環保局針對改裝機車及飆車行為,加強噪音攔檢。
3. 研擬完成「全國噪音管制方案」,據以擬具推動各執行計畫,並邀請其他權責部會進行協商執行,並定期檢討,且以滾動式方式修正調整方案內容。
(二) 加強非游離輻射管制,研擬預警值及措施
1. 完成變電所等非游離輻射發射源抽測90站次。
2. 9月27日召開「台電公司因應電磁波預警措施研擬改善輸配電設備之成本分析」專家研商會議,研析台電公司因應預警措施需增加改善相關設施費用所提成本分析資料,會中專家學者認為應進一步詳細分析,刻請台電公司依據會議紀錄修正成本分析資料,並針對WHO所提預防措施研擬相關因應措施。
3. 10月1日召開「電磁波宣導會」,針對我國電磁波執行現況與本署相關計畫執行成果進行說明,另邀請中原大學蘇振隆教授就如何預防及面對電磁波進行專題演講,並請與會人員參觀元智大學電磁波屏蔽實驗室。
4. 10月12日召開第7次非游離輻射風險評估專家會議,並就非游離輻射預防措施科學論述資料進行確認。
貳、未來重要工作
一、 召開空污費徵收制度檢討會議,針對現行空氣污染防制費整體徵收制度及未來整體推動方向進行討論、進而規劃未來空污費徵收制度之藍圖。
二、 10月25日召開「HCFCs 99上半年實際核配量及全年度預估量供應廠商消費量核配會議」及「HCFCs 99上半年實際核配量及全年度預估量使用廠商消費量核配會議」,各廠商應依核配數量辦理進口相關事宜,並申報各季執行實績。
三、 10月28日召開IAQ系統資訊平台訓練說明會議,以彙整地方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室內空氣品質推動現況及可整合資源,。
四、 籌組參加11月8至12日在泰國曼谷(原烏干達坎帕拉)召開之「蒙特婁議定書第22次締約國會議」,以辦理大會報名事宜。
五、 持續辦理電動機車電池交換共同規格電池並聯測試,完成電池交換可行性評估,並鼓勵車廠、電池廠及交換機廠商聯合提出先導運行計畫及辦理計畫審查事宜。
六、 修訂「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對象」公告,以推動新車出廠滿5年才檢驗及取消複驗補助等改善措施,節約機車定檢補助費用。
七、 加速完成非游離輻射預防措施科學論述修正,並將WHO相關預防措施項目納入論述中。
八、 持續辦理「各縣市自行車道GIS系統」騎乘現勘,以確保路線正確性,並定位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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