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單位:空保處 報告事項:本處重要工作報告 說 明:
壹、近期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一、推動空氣污染涵容總量管制及空氣品質區空氣污染減量
(一) 空品區污染減量推動 1. 4月9日召開「空氣品質不良因應措施研商會議」,請各環保局確實依「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相關規定加強因應措施,並請其隨時掌握最新空氣品質監測資訊,以加強相關管制及因應措施。 2. 為因應空氣品質不良現況發生,5月6日函送「空氣品質不良通報作業程序及因應措施」,請各縣市參考辦理。 3. 4月26日及5月10日分別至屏東縣及高雄市召開總量管制計畫說明會,向轄境內廠商說明總量管制未來推動方向及應準備事項。 4. 4月27日函送最新修正之「高高屏地區總量管制計畫」(初稿)、「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準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草案至工業局、能源局、國營會等相關部會及高高屏三縣市示見。 5. 截至4月底止,全國一般測站空氣品質不良率(PSI>100)為3.54%(未扣除沙塵暴),因受大氣條件影響,致污染物濃度累積堆積及擴散不佳及3月21日受到近年來影響台灣最嚴重的中國大陸沙塵暴,使空氣品質不良率高於98年的2.19%但較97年的3.83%為佳。另高高屏地區空氣品質不良率為5.92%,高於98年的3.94%,但較97年及96年的9.73%及6.29%為佳。
(二)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推動 4月底止累計完成第一階段61處學校(國中、小學及高中職)、幼稚園、托兒所、醫療院所、火車站等類別之場所調查巡檢工作,並已徵詢27處意願配合下一階段檢測工作;完成10家場址之自主管理及改善技術與問題診斷輔導作業;另於5月12日起進行本署辦公大樓各樓層檢測工作。
(三)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制削減 1. 4月12日接獲海巡署第五海巡隊偵防查緝組於高雄外海緝獲屏東籍漁船(和發財6號)通報,經工業技術研究院現場採樣檢測為R-12冷媒,屬於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該物質自85年起已禁止製造及輸入。 2. 4月29日及30日分別召開「99年下半年度溴化甲烷核配會議」、「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HCFCs 99年全年實際核配量及下半年使用/供應廠商消費量核配」會議,以管制核配檢疫及裝運前處理溴化甲烷使用量,並將各廠商申報HCFCs98年度4季執行實績,作為99年各廠商HCFCs全年實際核配量。
(四) 空氣品質淨化區綠化相關業務 5月7日召開「河川揚塵抑制及改善」第12次專案會議,針對「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計畫」專案經費及經建會意見彙整討論定案後,送行政院爭取專案經費。
二、固定污染源管理
(一) 法令研擬、修正 1. 4月16日召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修正草案暨相關排放量計量方式、設備元件抽測原則草案研商會議」,討論議題包括修正「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草案、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之抽測原則及排放量重新計算規定」等4項草案,與會單位所提意見將納入修正參考,並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2. 為落實小規模餐飲業空氣污染管制工作,參考商業登記法規定,將免申請登記之攤販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排除適用工商廠場罰鍰對象;另完成研擬小規模餐飲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適用非屬工商廠場應處罰鍰額度,並提報4月29日第94次業務協調聯繫會報,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3. 5月5日邀集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與經濟部工業局召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修正草案研商會,修正內容包括限制燃燒塔使用時機、日數或進廢氣流量累積大於一定量者應提出報告說明等規定事項,刻正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二) 固定污染源管制 1. 逸散性污染源管制 (1) 參加交通部主辦98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年終視導工作,共計15場次,針對受考核縣市砂石車及其污染來源(如砂石場、營建工地等)污染管制缺失,提出改善建議,考核結果將作為本署督促地方環保機關加強砂石車污染管制之參考依據。 (2) 4月14日辦理「地方環保機關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稽查管制資料建檔品質說明會」,說明營建工程與其他逸散性粒狀物污染源稽查處分資料鍵入本署稽查處分管制系統,另亦將資料上傳於本署綠網,以結合村里長於綠網通報污染事件,提升污染管制成效。 2. 六輕工業區空污管制 (1) 針對監察院98年4月雲林麥寮鄉麥寮國小海豐分校發生臭味事件,造成師生及附近民眾不安乙案,於4月14日邀集工業局、雲林縣環保局、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署內相關單位召開「六輕離島工業區空氣污染管制分工研商會議」,參採各單位意見修正草案,將每兩個月提報執行進度,每季召開分工辦理情形及檢討會議,俾利彙整成果報告陳送監察院。 (2) 4月28日召開「雲林沿海地區空氣污染對環境及居民健康影響相關執行計畫成效檢討諮詢會議」,會中針對雲林縣環保局執行之空氣污染對環境及居民健康影響相關執行計畫提供建言,以協助該局推動辦理。 3. 4月9日媒體報導「台南市海佃國小飄來瓦斯味,十九名師生送醫」,立即通知台南市環保局依「空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標準作業」執行應變處理作業,並督導及協助環保局全力追查污染來源,每2小時定時通報處理進度,該局於當日下午4時追查到污染來源,並妥善處理。 4. 辦理各縣(市)執行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 4月29日辦理98年度各縣市執行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績效考評成績頒獎,特優:台北市、高雄市、桃園縣、新竹縣、台中縣及台中市;分組表現優良-空品規劃組:台北縣;固定污染源管制組:南投縣及高雄縣;移動污染源管制組:台南市;空品淨化區管制組:宜蘭縣。
三、移動污染源管制
(一) 推動「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 1. 依據97年1月21日核定之「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辦理改裝/新購及氣價補助事宜,執行氣價補助每公升補助2元,97年補助約10,437萬公升,98年補助約11,283萬公升,99年至4月底補助約4,000萬公升。 2. 持續執行改裝補助每輛2萬5,000元,97年新增8,255輛,98年新增1,772輛,99年至4月新增改裝447輛。截至99年4月底,全國油氣雙燃料車達21,433輛。 3. 辦理「99年度油氣雙燃料車推廣策略」,於4月份已分別至台北市建國計程車休息站、台北縣中山橋下(全民)計程車休息站、高鐵左營站計程車排班站,辦理宣導說明會,除宣導油氣雙燃料車經濟、安全及環保外,另邀請已改裝之計程車司機分享使用經驗。 4. 完成「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檢討報告,於4月28日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後,函送行政院經建會。 (二) 液化天然氣車(LNG)推動執行情形 1. 有關天然氣車推動方案,已簽陳核可以原廠單燃料車為優先推動目標,並於4月13日邀集環保局說明推動規劃情況,後續將與有意願環保局協調推動事宜。 2. 元太公司申請LPG測試案已於3月5日奉核同意進行測試,目前元太公司正進行車輛調校及觸媒配合調整中,預計5月上旬可完成測試。 (三) 西螺果菜市場電動拖板車推動執行情形 為解決西螺果菜市場柴油拖板車造成之空氣污染問題,積極協助將柴油拖板車更換為電動拖板車,目前已協調工研院協助雲林縣環保局研擬「西螺果菜市場以電動拖板車取代現有柴油搬運車實車試行計畫」,工作內容包括協助訂立營運廠商、設備供應商及設備驗證單位與本署(或出資銀行)間所需合約文件內容,再向本署申請補助。 (四) 電動車電能補充(充電與電池交換)營運模式推動情形 1. 4月15日行政院第3191次院會通過,依結論該方案將以本署3億元建置「電池充電及交換營運系統」。 2. 4月22日辦理「打造低碳家園—從低碳社區邁向低碳城市」啟動儀式中完成「電動車營運策略聯盟簽署儀式」,並規劃於5月份舉辦成立大會。 3. 4月27日及30日陪同 署長參訪電動機車製造廠(包括中華汽車、三陽工業、益通電能公司及光陽公司),了解電動機車目前研發及銷售狀況。 4. 刻正研擬「電池充電與交換營運模式委辦計畫」作業,將委託專業機構協助建立完整可行之營運模式,並進行示範運行。 5. 5月7日邀集電動車、電池製造廠等共同討論電池及充電共同規格相關事宜。
四、噪音管制
(一) 擴大噪音管制範圍,加強噪音管制業務 1. 協助環保局辦理陸上運輸系統交通噪音陳情案件中屬多次陳情或特殊案件之噪音監測,以瞭解交通噪音是否符合管制標準,以解決民眾噪音問題。 2. 4月8日向邱副署長面報「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辦法」草案依指示事項修正,並參採法規會及本署各單位意見修正後,再提報本署主管會報討論。 (二) 加強非游離輻射管制,研擬預警值及措施 4月23日召開「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預警機制風險評估諮詢小組」第5次專家會議,會中針對我國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科學論述進行專家討論,刻正依據專家意見修正科學論述資料。
貳、未來重要工作
一、 5月18日辦理2010年環保汽機車車型發表記者會。 二、 5月19日召開研訂車輛二氧化碳排放標準座談會。 三、 積極推動電動車營運策略聯盟之運作,討論訂定電動車電池及充電共同規格及營運模式。 四、 積極推動西螺果菜市場後續示範運行事宜。 五、 賡續辦理「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辦法」相關子法修正法制作業。 六、 辦理「河川揚塵與空氣品質淨化」研討會,議題包括:(一)河川揚塵成因、防制與管理(二)河川揚塵對大氣懸浮微粒之影響及河灘地植被復育等。 七、 修正非游離輻射科學論述資料,並賡續召開第6次專家會議進行討論。
相關附件 » 附件~空氣品質不良通報作業程序及因應措施+PSI200縣巿回報單河川第12次會議簡報
報告單位:空保處
報告事項:本處重要工作報告
說 明:
壹、近期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一、推動空氣污染涵容總量管制及空氣品質區空氣污染減量
(一) 空品區污染減量推動
1. 4月9日召開「空氣品質不良因應措施研商會議」,請各環保局確實依「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相關規定加強因應措施,並請其隨時掌握最新空氣品質監測資訊,以加強相關管制及因應措施。
2. 為因應空氣品質不良現況發生,5月6日函送「空氣品質不良通報作業程序及因應措施」,請各縣市參考辦理。
3. 4月26日及5月10日分別至屏東縣及高雄市召開總量管制計畫說明會,向轄境內廠商說明總量管制未來推動方向及應準備事項。
4. 4月27日函送最新修正之「高高屏地區總量管制計畫」(初稿)、「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準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草案至工業局、能源局、國營會等相關部會及高高屏三縣市示見。
5. 截至4月底止,全國一般測站空氣品質不良率(PSI>100)為3.54%(未扣除沙塵暴),因受大氣條件影響,致污染物濃度累積堆積及擴散不佳及3月21日受到近年來影響台灣最嚴重的中國大陸沙塵暴,使空氣品質不良率高於98年的2.19%但較97年的3.83%為佳。另高高屏地區空氣品質不良率為5.92%,高於98年的3.94%,但較97年及96年的9.73%及6.29%為佳。
(二)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推動
4月底止累計完成第一階段61處學校(國中、小學及高中職)、幼稚園、托兒所、醫療院所、火車站等類別之場所調查巡檢工作,並已徵詢27處意願配合下一階段檢測工作;完成10家場址之自主管理及改善技術與問題診斷輔導作業;另於5月12日起進行本署辦公大樓各樓層檢測工作。
(三)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制削減
1. 4月12日接獲海巡署第五海巡隊偵防查緝組於高雄外海緝獲屏東籍漁船(和發財6號)通報,經工業技術研究院現場採樣檢測為R-12冷媒,屬於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該物質自85年起已禁止製造及輸入。
2. 4月29日及30日分別召開「99年下半年度溴化甲烷核配會議」、「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HCFCs 99年全年實際核配量及下半年使用/供應廠商消費量核配」會議,以管制核配檢疫及裝運前處理溴化甲烷使用量,並將各廠商申報HCFCs98年度4季執行實績,作為99年各廠商HCFCs全年實際核配量。
(四) 空氣品質淨化區綠化相關業務
5月7日召開「河川揚塵抑制及改善」第12次專案會議,針對「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推動計畫」專案經費及經建會意見彙整討論定案後,送行政院爭取專案經費。
二、固定污染源管理
(一) 法令研擬、修正
1. 4月16日召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修正草案暨相關排放量計量方式、設備元件抽測原則草案研商會議」,討論議題包括修正「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草案、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之抽測原則及排放量重新計算規定」等4項草案,與會單位所提意見將納入修正參考,並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2. 為落實小規模餐飲業空氣污染管制工作,參考商業登記法規定,將免申請登記之攤販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排除適用工商廠場罰鍰對象;另完成研擬小規模餐飲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適用非屬工商廠場應處罰鍰額度,並提報4月29日第94次業務協調聯繫會報,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3. 5月5日邀集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與經濟部工業局召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修正草案研商會,修正內容包括限制燃燒塔使用時機、日數或進廢氣流量累積大於一定量者應提出報告說明等規定事項,刻正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二) 固定污染源管制
1. 逸散性污染源管制
(1) 參加交通部主辦98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年終視導工作,共計15場次,針對受考核縣市砂石車及其污染來源(如砂石場、營建工地等)污染管制缺失,提出改善建議,考核結果將作為本署督促地方環保機關加強砂石車污染管制之參考依據。
(2) 4月14日辦理「地方環保機關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稽查管制資料建檔品質說明會」,說明營建工程與其他逸散性粒狀物污染源稽查處分資料鍵入本署稽查處分管制系統,另亦將資料上傳於本署綠網,以結合村里長於綠網通報污染事件,提升污染管制成效。
2. 六輕工業區空污管制
(1) 針對監察院98年4月雲林麥寮鄉麥寮國小海豐分校發生臭味事件,造成師生及附近民眾不安乙案,於4月14日邀集工業局、雲林縣環保局、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及署內相關單位召開「六輕離島工業區空氣污染管制分工研商會議」,參採各單位意見修正草案,將每兩個月提報執行進度,每季召開分工辦理情形及檢討會議,俾利彙整成果報告陳送監察院。
(2) 4月28日召開「雲林沿海地區空氣污染對環境及居民健康影響相關執行計畫成效檢討諮詢會議」,會中針對雲林縣環保局執行之空氣污染對環境及居民健康影響相關執行計畫提供建言,以協助該局推動辦理。
3. 4月9日媒體報導「台南市海佃國小飄來瓦斯味,十九名師生送醫」,立即通知台南市環保局依「空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標準作業」執行應變處理作業,並督導及協助環保局全力追查污染來源,每2小時定時通報處理進度,該局於當日下午4時追查到污染來源,並妥善處理。
4. 辦理各縣(市)執行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
4月29日辦理98年度各縣市執行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績效考評成績頒獎,特優:台北市、高雄市、桃園縣、新竹縣、台中縣及台中市;分組表現優良-空品規劃組:台北縣;固定污染源管制組:南投縣及高雄縣;移動污染源管制組:台南市;空品淨化區管制組:宜蘭縣。
三、移動污染源管制
(一) 推動「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
1. 依據97年1月21日核定之「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辦理改裝/新購及氣價補助事宜,執行氣價補助每公升補助2元,97年補助約10,437萬公升,98年補助約11,283萬公升,99年至4月底補助約4,000萬公升。
2. 持續執行改裝補助每輛2萬5,000元,97年新增8,255輛,98年新增1,772輛,99年至4月新增改裝447輛。截至99年4月底,全國油氣雙燃料車達21,433輛。
3. 辦理「99年度油氣雙燃料車推廣策略」,於4月份已分別至台北市建國計程車休息站、台北縣中山橋下(全民)計程車休息站、高鐵左營站計程車排班站,辦理宣導說明會,除宣導油氣雙燃料車經濟、安全及環保外,另邀請已改裝之計程車司機分享使用經驗。
4. 完成「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檢討報告,於4月28日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後,函送行政院經建會。
(二) 液化天然氣車(LNG)推動執行情形
1. 有關天然氣車推動方案,已簽陳核可以原廠單燃料車為優先推動目標,並於4月13日邀集環保局說明推動規劃情況,後續將與有意願環保局協調推動事宜。
2. 元太公司申請LPG測試案已於3月5日奉核同意進行測試,目前元太公司正進行車輛調校及觸媒配合調整中,預計5月上旬可完成測試。
(三) 西螺果菜市場電動拖板車推動執行情形
為解決西螺果菜市場柴油拖板車造成之空氣污染問題,積極協助將柴油拖板車更換為電動拖板車,目前已協調工研院協助雲林縣環保局研擬「西螺果菜市場以電動拖板車取代現有柴油搬運車實車試行計畫」,工作內容包括協助訂立營運廠商、設備供應商及設備驗證單位與本署(或出資銀行)間所需合約文件內容,再向本署申請補助。
(四) 電動車電能補充(充電與電池交換)營運模式推動情形
1. 4月15日行政院第3191次院會通過,依結論該方案將以本署3億元建置「電池充電及交換營運系統」。
2. 4月22日辦理「打造低碳家園—從低碳社區邁向低碳城市」啟動儀式中完成「電動車營運策略聯盟簽署儀式」,並規劃於5月份舉辦成立大會。
3. 4月27日及30日陪同 署長參訪電動機車製造廠(包括中華汽車、三陽工業、益通電能公司及光陽公司),了解電動機車目前研發及銷售狀況。
4. 刻正研擬「電池充電與交換營運模式委辦計畫」作業,將委託專業機構協助建立完整可行之營運模式,並進行示範運行。
5. 5月7日邀集電動車、電池製造廠等共同討論電池及充電共同規格相關事宜。
四、噪音管制
(一) 擴大噪音管制範圍,加強噪音管制業務
1. 協助環保局辦理陸上運輸系統交通噪音陳情案件中屬多次陳情或特殊案件之噪音監測,以瞭解交通噪音是否符合管制標準,以解決民眾噪音問題。
2. 4月8日向邱副署長面報「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辦法」草案依指示事項修正,並參採法規會及本署各單位意見修正後,再提報本署主管會報討論。
(二) 加強非游離輻射管制,研擬預警值及措施
4月23日召開「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預警機制風險評估諮詢小組」第5次專家會議,會中針對我國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科學論述進行專家討論,刻正依據專家意見修正科學論述資料。
貳、未來重要工作
一、 5月18日辦理2010年環保汽機車車型發表記者會。
二、 5月19日召開研訂車輛二氧化碳排放標準座談會。
三、 積極推動電動車營運策略聯盟之運作,討論訂定電動車電池及充電共同規格及營運模式。
四、 積極推動西螺果菜市場後續示範運行事宜。
五、 賡續辦理「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辦法」相關子法修正法制作業。
六、 辦理「河川揚塵與空氣品質淨化」研討會,議題包括:(一)河川揚塵成因、防制與管理(二)河川揚塵對大氣懸浮微粒之影響及河灘地植被復育等。
七、 修正非游離輻射科學論述資料,並賡續召開第6次專家會議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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