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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揚塵防制推動方案(草案) 工業區空氣污染突發事件現場緊急應變演練計畫書
報告單位:空保處 報告事項:本處重要工作報告
說 明:
壹、近期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一、 推動空氣污染涵容總量管制及空氣品質區空氣污染減量
(一) 空品區污染減量推動:
(二)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制削減:
(三) 空氣品質淨化區綠化相關業務:
二、 固定污染源管理
(一)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
因應國內產業受國際金融海嘯影響及立法院社環委員會、經濟部工業局及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等建議,自99年起暫緩3年執行第2期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經多次與經濟部及各產業協商討論,於11月23日召開「第二期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徵收作業之公告係數暨質量平衡計量方式草案」研商公聽會,針對收費費率、公告係數及排放量計量方式等法規條文及配套制度研商討論,對緩和調整費率收費方式達成共識,採費額優惠方式要求業者將原應全額繳交之費額部分投入污染減量,達到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減量目的,刻正依法制作業辦理後續事宜。
(二) 固定污染源管制:
為強化縣市環保局執行空氣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工 作,於98年11月24日邀集高雄縣政府、本署毒管處、督察總隊及經濟部工業局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召開「工業區空氣污染突發事件現場緊急應變演練計畫研商會議」,已依與會人員意見修改工業區緊急應變演練企劃書,俾利12月23日辦理兵棋推演實地演練作業。
(三) 大發工業區臭味陳情案件辦理結果:
三、 移動污染源管制
(一) 推動「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
(二) 液化天然氣車(LNG)推動執行情形:
(三) 電動車輛推廣情形:
(四) 11月9日預告修正「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檢討烏賊車檢舉審核標準。
(五) 11月9日至11日辦理「2009中美港口空氣品質清淨夥伴會議」,針對港口空氣污染管制及減量推動方式進行交流。
(六) 12月1日召開汽油車第五期排放標準(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三條及第四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與車輛業界討論相關條文內容。
四、 噪音管制
(一) 擴大噪音管制範圍,加強噪音管制業務:
(二) 加強非游離輻射管制,研擬預警值及措施:
貳、未來重要工作
一、 12月11日配合本署98年度推動組織學習暨訓練計畫辦理辦理「左岸、大崁、十三行,淡水鐵馬一日行」,以騎乘自行車及觀摩空氣品質淨化區,體驗節能減碳之綠色生活,進行組織學習及分享。
二、 12月14日召開「工業區空氣污染突發事件現場緊急應變演練計畫」研商會議,並於12月23日由本署及高雄縣政府共同辦理兵棋推演,除邀集各縣市環保局派員觀摩,並邀請專家學者蒞臨指導及講評。
三、 12月18日召開本(98)年度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管理委員會第4次會議,並於會中進行「酸雨監測分析及有害物質濕沈降調查評估」及「空氣品質淨化區執行成果檢討」等專案報告。
四、 12月18日辦理河川疏濬作業空氣污染防制觀摩會,邀請各縣市環保局、水利署等單位參與,示範如何設置或採行有效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以防止疏濬過程中造成空氣污染情形,並作為後續訂定標準作業模式之參考依據。
五、 12月29日邀請交通部、體委會、營建署及縣市政府召開會議,研商自行車道建置地理資訊系統相關事宜。
六、 98年12月至99年1月間,辦理7場次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成效先期評鑑工作,除由評鑑小組針對各港務局提出之空污防制成效報告進行書審外,並將進行現場訪查。
七、 持續與中油公司聯繫以能儘早取得液化天然氣(LNG),進行改裝DDF系統之污染測試;並積極協助國內改裝廠改裝LPG垃圾車,並進行污染排放測試,以評估其效益及研擬後續推廣措施。
八、 積極研擬電動汽車及電動公車示範運行計畫,並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另持續研擬汽油車第五期排放標準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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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揚塵防制推動方案(草案)
工業區空氣污染突發事件現場緊急應變演練計畫書
報告單位:空保處
報告事項:本處重要工作報告
說 明:
壹、近期重要工作執行情形
一、 推動空氣污染涵容總量管制及空氣品質區空氣污染減量
(一) 空品區污染減量推動:
(二) 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管制削減:
(三) 空氣品質淨化區綠化相關業務:
二、 固定污染源管理
(一)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
因應國內產業受國際金融海嘯影響及立法院社環委員會、經濟部工業局及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等建議,自99年起暫緩3年執行第2期程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經多次與經濟部及各產業協商討論,於11月23日召開「第二期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徵收作業之公告係數暨質量平衡計量方式草案」研商公聽會,針對收費費率、公告係數及排放量計量方式等法規條文及配套制度研商討論,對緩和調整費率收費方式達成共識,採費額優惠方式要求業者將原應全額繳交之費額部分投入污染減量,達到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減量目的,刻正依法制作業辦理後續事宜。
(二) 固定污染源管制:
為強化縣市環保局執行空氣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工 作,於98年11月24日邀集高雄縣政府、本署毒管處、督察總隊及經濟部工業局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召開「工業區空氣污染突發事件現場緊急應變演練計畫研商會議」,已依與會人員意見修改工業區緊急應變演練企劃書,俾利12月23日辦理兵棋推演實地演練作業。
(三) 大發工業區臭味陳情案件辦理結果:
三、 移動污染源管制
(一) 推動「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
(二) 液化天然氣車(LNG)推動執行情形:
(三) 電動車輛推廣情形:
(四) 11月9日預告修正「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檢討烏賊車檢舉審核標準。
(五) 11月9日至11日辦理「2009中美港口空氣品質清淨夥伴會議」,針對港口空氣污染管制及減量推動方式進行交流。
(六) 12月1日召開汽油車第五期排放標準(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三條及第四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與車輛業界討論相關條文內容。
四、 噪音管制
(一) 擴大噪音管制範圍,加強噪音管制業務:
(二) 加強非游離輻射管制,研擬預警值及措施:
貳、未來重要工作
一、 12月11日配合本署98年度推動組織學習暨訓練計畫辦理辦理「左岸、大崁、十三行,淡水鐵馬一日行」,以騎乘自行車及觀摩空氣品質淨化區,體驗節能減碳之綠色生活,進行組織學習及分享。
二、 12月14日召開「工業區空氣污染突發事件現場緊急應變演練計畫」研商會議,並於12月23日由本署及高雄縣政府共同辦理兵棋推演,除邀集各縣市環保局派員觀摩,並邀請專家學者蒞臨指導及講評。
三、 12月18日召開本(98)年度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管理委員會第4次會議,並於會中進行「酸雨監測分析及有害物質濕沈降調查評估」及「空氣品質淨化區執行成果檢討」等專案報告。
四、 12月18日辦理河川疏濬作業空氣污染防制觀摩會,邀請各縣市環保局、水利署等單位參與,示範如何設置或採行有效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以防止疏濬過程中造成空氣污染情形,並作為後續訂定標準作業模式之參考依據。
五、 12月29日邀請交通部、體委會、營建署及縣市政府召開會議,研商自行車道建置地理資訊系統相關事宜。
六、 98年12月至99年1月間,辦理7場次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成效先期評鑑工作,除由評鑑小組針對各港務局提出之空污防制成效報告進行書審外,並將進行現場訪查。
七、 持續與中油公司聯繫以能儘早取得液化天然氣(LNG),進行改裝DDF系統之污染測試;並積極協助國內改裝廠改裝LPG垃圾車,並進行污染排放測試,以評估其效益及研擬後續推廣措施。
八、 積極研擬電動汽車及電動公車示範運行計畫,並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另持續研擬汽油車第五期排放標準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