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遠見低碳城市應從挑戰拚經濟著手

文/徐銘謙(看守台灣研究員、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副執行長)

年底七合一選舉在即,欣見各地方政府紛紛將低碳城市議題以具體作法形諸自治法規與政策,包括台南市府率先宣布禁用保麗龍、桃園縣府鼓勵汰換排氣污染高的二行程機車,並補助換購電動機車、彰化縣府與巨大集團準備推出公共自行車系統等。台中市府也通過「台中市低碳生活自治條例」,其措施包括在指定公告低碳示範區全面禁行燃油機車,而引起「119反禁摩」串連準備上街抗議。近日在機車業者抗議之下,台中市府傾向縮小為水湳經貿示範區域,且將研擬一併限制燃油汽車,並宣稱其實示範大於實質意義。

在節能減碳大趨勢下,逐步對燃油汽機車增加更多限制,以及提高其使用成本,並以政策引導趨向低排碳的交通運具,政策符合未來趨勢。但台中市府公告之初即延後政策實施時間,要到7年後,也就是110年元旦才全面禁行,若開罰亦僅新台幣500元,而獎勵汰換措施要到105年才訂定,以避免影響選舉與任期,但又可得到環保署低碳城市的肯定,對環保團體畫遙遠大餅。

根據「台中市低碳城市建構白皮書」,該市公共運輸工具使用率僅6.8%,遠低於全國平均的13.9%,私人運具使用率為83.6%,又高於全國平均70.7%甚多,其中機車使用率約5成,意味著每兩人就擁有一台機車,而自小客車使用率31.5%,雙雙高於全國平均。在此意義上,台中市府推動低碳交通,其在減碳貢獻上,的確可以發揮作用。而近年台中市府推8公里公車免費、提升公車班次密度以及快捷公車系統,確實對提升大眾運輸有所助益。但要達到禁行燃油機車,還有好幾步路要走。

從整體城市規劃來說,台中市目前規劃的新重劃區基本上是徵收土地擴張城市,重劃區商辦豪宅大樓的建案、生活機能的距離,以及區內大街區道路設計,根本不利民眾短途移動,所謂低碳示範區並未改變此種汽車主義的城市規劃邏輯,僅在區內道路設計人行道、單車道空間,路旁種樹加強樹蔭,而離開經貿示範區回到各自生活圈仍需長途移動,難以鼓勵民眾從根本上降低對汽機車的依賴。

也因此「反禁摩聯盟」會認為禁止摩托車是加劇階級差異,剝削弱勢族群負擔得起的交通方式,且僅在燃油機車改換電動機車的末端替代,也會受到環保團體的質疑,電動車的電池生產過程乃至棄置,對減碳助益不大,且仍有污染與資源耗費問題。而最受質疑的,是從環保署到台中市府,低碳政策都僅處理一般民眾生活,並未要求排碳大戶的產業轉型。

欲落實低碳城市,應從整體政策著手,打造集中、小規模、生活機能健全、減少移動的城市設計,提供便捷的大眾運輸與公共自行車系統,維持農地吸碳功能與宜居景觀,而非放任空屋排碳建案繼續蔓延城郊。

(本文同步刊登於台灣立報看守台灣專欄)